党政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指导力量,提升学生社团的活动质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党〔2020〕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实际情况,经各教师个人积极申报、各单位组织推荐,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和团委评选工作小组评议审核,学校党委批准,结合各申报教师笔试和面试考核结果,最终拟聘任李红等18名同志为我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现将聘任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请反馈团委办公室4199326。
具体名单如下:
共青团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