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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疫情防控优秀青年志愿者和

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的通知


2020年09月16日 16:45  点击:[]


各学院分团委: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冲锋在前、担当奉献,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充分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彰显了青春的蓬勃力量,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体现我校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育人的优秀成果,校团委决定开展疫情防控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我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积极弘扬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体温检测、海报张贴、信息登记等志愿服务活动,能够主动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标兵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积极弘扬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积极参与到一线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防疫抗疫过程中有突出贡献、感人事迹,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较高影响力,公众认可度高。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和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标兵的个人,请填写《辽宁工业大学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标兵)申报表》(附件1),提交志愿服务工作照片1-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可为:由当地政府、村委会、居委会或单位等出具的志愿服务证明(原件或盖章的电子版照片即可),表扬信或感谢信(原件或盖章的电子版照片即可),官方新闻媒体报道等,相关证明材料有其中一项或几项均可。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文件夹以学院+姓名命名)和纸质版(《申报表》需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份即可)。

(二)优秀志愿者推荐人数1-4/学院,优秀志愿者标兵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学院,请各学院分团委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审核推荐工作。

(三)各学院汇总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辽宁工业大学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标兵)汇总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即可),上报校团委。

(四)上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92112:00前发送电子版至团委邮箱lngydxtw@lnut.edu.cn,纸质版报送至3-201会议室。

四、表彰和奖励

学校将在十一期间为受到表彰的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并根据各学院推荐人选事迹,遴选一批服务疫情防控及时有力、事迹典型突出的志愿者进行集中宣传推广,以激励和引导我校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汇聚志愿服务的青春力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推动我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

 

附件:

1.   《辽宁工业大学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标兵)申报表》(附件1

2.   《辽宁工业大学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标兵)汇总表》(附件2

 

 

 

 

 

                                共青团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