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断深化实践育人,鼓励广大学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积极探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思路和新模式,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在切实感受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坚定理想信念,矢志艰苦奋斗,练就过硬本领,勇于担当奉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学校社会实践工作整体部署,现将我校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助力脱贫攻坚,投身强国伟业
二、参与人员
全校在籍本科学生、研究生
三、实践方向及内容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情况,我校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将重点围绕弘扬抗疫精神、理论普及宣讲、国情社情观察、助力乡村振兴、教育支教帮扶、法制普及宣讲、文化艺术惠民、“美丽中国·青春助力”、社会公益服务、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10类专项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亦可结合实际开展有价值的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形式包括参观考察、学习体验、调查研究、宣讲报告、政策宣传、艺术创作等。鼓励学生结合专题内容积极探索,创新实践方式,不聚集不扎推,不跨区域流动,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践。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学科特点,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前期设计、宣传、组队,并开展相关工作。后期,待团中央、团省委下发具体实践方向和专项后,学院可以结合实际实践内容进行类别划分,具体情况校团委将结合上级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最新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另行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弘扬抗疫精神专项活动
鼓励学生结合全球疫情斗争及其不同表现,深入领会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以城乡公共管理、志愿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动员机制等方面为切入点开展调查研究;围绕防疫知识科普、疫情防控进展、防疫抗疫青年典型等方面,多形式多层面宣传弘扬抗疫精神;围绕“宅家”青年行为引导,开展云端战“疫”专题活动,制作推出各类网络文化作品;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系列文章,结合个人实践活动讲述疫情期间“返家乡”实践、参与抗疫等方面的动人故事;围绕积极参与疫情时期社会治理,参与社区防控排查、社会秩序维护、疫后心理疏导、医护子女辅导、便民利民服务等汇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青年力量;设计和制作以“共抗疫情”、“青年担当”等主题的线上产品等方面开展活动。
(二)理论普及宣讲专项活动
结合“青年大学习”行动具体要求,推动思政课堂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校园、企业、军营、社区等场所,广泛开展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线上(线下小规模)宣讲报告、学习座谈、调查研究、政策宣传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国情社情观察专项活动
聚焦祖国发展的重大事件、主要成就、重要地点、重点区域,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以来的社会发展的历史成就,深入挖掘文化资源,通过参观考察、国情调研、专项走访等形式开展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工业文化、历史文化、地方文化等方面的社会实践,设计和制作以“致敬党的百年华诞”“爱国主义”等主题的线上产品。可以通过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以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实践、社区报到、兼职锻炼为主要方式,引导大学生了解国情民情,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等多个渠道,在切实感受祖国发展变化的生动实践中升华爱国情怀,勇担时代责任,贡献青春力量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
深入革命老区挖掘红色历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投身精准扶贫,帮助有机农业和红色产业发展,宣传推广地方全域旅游资源,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我校智力优势、人才优势、专业优势,用科技惠农,科技助农,科技兴农的生动实践,帮助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促进公共服务,提升乡风文明,促进基层团的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在疫情低风险地区开展政策解读、实地调研、技能培训、医疗扶持、电商带货、就业服务、资源对接、信息服务、志智双扶、推普助力脱贫等活动,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五)教育支教帮扶专项活动
主要面向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贫困县(乡)里的乡村小学、留守儿童学校开展青春支教工程,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教师培训等活动,帮助当地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教学质量。
(六)法制普及宣讲专项活动
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形式,开展理论宣讲和各项惠民政策解读,围绕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法治建设宣讲、法治成果展示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以组建理论宣讲团,分专题开展线上政策宣讲、阅读经典、学习座谈、调查研究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七)文化艺术惠民专项活动
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斗 创新 奉献”文化艺术实践,深入乡村基层、社区街道,用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开展艺术创作、惠民展演、全民阅读、文化普及等社会实践活动。
(八)“美丽中国·青春助力”实践专项活动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线,构建以“保护母亲河”、“三减一节”、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开展环境治理、科普宣讲、社会调研、发展献策、设计线上公益产品等形式的实践活动,积极投身于生态文明实践工作。
(九)社会公益服务专项活动
重点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敬老助残、社区服务、公益宣传、设计线上工艺产品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大学生的智力优势和专业特长,以关爱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残障儿童为重点,组织大学生团队开展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心愿认领等精准扶贫关爱活动。
(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地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志愿服务活动。着眼倡导文明生活风尚,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科学健康文明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引导基层群众革除陋习不吃野味,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
四、组织形式
(一)基本原则
1.受疫情影响,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以“返家乡”社会实践和线上社会实践为主。各学院要在活动组织实施中完善制度规范、突出过程管理,关注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自觉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支持和鼓励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开展线上社会实践活动。
3.同一团队的同学围绕主题在各自城市开展实践活动或者进行线上实践,线下组队建议仅限于市内组队,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市聚集开展活动,团队组建、实践开展等工作都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4.社会实践期间,必须每日向所在学院团委汇报安全情况及人员健康情况,如有突发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取消实践活动。
5.各学院要考虑疫情实际情况开展此项工作,各级团组织应积极发动学生,但必须以学生自愿参加为前提,严禁强制组队、强制参与。
6.不得前往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根据疫情变化,按照国家、地区、学校疫情防控阶段性要求,随时调整、终止社会实践活动。
(二)组队形式
1.联合组队
团队可围绕同一主题或者同一调研内容进行组队,队员可分布在多个城市地区,各自在所在地区按照既定活动方案开展实践活动,完成各自实践或调研内容,实践成果或调研成果汇总得出一份实践成果。此类组队形式由5-10人组成,并设队长1名,配备指导教师1名,合理分工,活动期间禁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市开展聚集性活动,应采取线上交流方式,开展实践内容和方式要符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2.市内组队
团队成员在同一城市的,可以进行组队,此类团队人员设置在3-5人,设队长1人,配备1名指导教师,在活动期间,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聚集交流,以线上交流为主,开展实践内容和方式要符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3.个人实践
只限于弘扬抗疫精神活动中的讲述疫情期间“返家乡”实践、参与抗疫等方面的动人故事专项。
五、立项、考核与奖励
(一)立项
1.本次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将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学院要根据选题意义、项目可行性、实践方式及预期效果等因素组建团队,除个人实践项目外,其余团队必须配备指导教师1名。
2.所有申报项目的团队或个人必须填写辽宁工业大学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信息表(附件1)及项目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于7月20日前上报至邮箱274250268@qq.com,纸质版加盖辅导室公章后于7月20日上午9点-11点上报至校团委3-207办公室)。
3.各学院分团委须对项目材料进行初评,按照组队方式类别分类筛选,需要重点考察项目的安全性、可操作性及现实意义。
4.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上报实践活动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审核通过的团队可按照项目申报内容进行实践活动。
(二)考核方式
1.本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结项通过成果认证方式进行考核,不同类别的组队方式和活动内容需要完成对应成果指标方可结项或参与评优。从发布立项之日起至8月28日,所有通过团委评定的个人和团队项目随时可以上报活动成果,调查问卷及成果、文化艺术作品、调研报告、实践报告等形式可将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以学院+项目类别(1-9)+联系人电话形式命名,直接发送至邮箱274250268@qq.com,报告形式不少于3500字(其中包括实践内容、实践组图、实践视频、收获感悟等),工作人员将随时统计各项目成果完成情况。
2.新闻媒体宣传。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团组织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加强对各自申报项目的总结宣传报道工作,及时上报新闻稿件,做好宣传及网络报备准备工作。目前,“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团队报备通道尚未开启,待通道开启后及时通知各团队进行网络报备。
(三)奖励方式
1.经费资助
社会实践团队在圆满完成实践项目并结项的,校团委将给予800元(重点项目),500元(一般项目)的经费资助。
2.各学院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有效增强我校的社会影响力,实践团队在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的奖励800元,省级主流媒体上报道奖励500元。
3.实践结束后,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实践活动总结材料上报情况评出优秀团队、优秀个人、优秀成果、优秀组织单位奖项,具体名额视上报项目数量核定。
4.参与社会实践的团队成员可根据学校“第二课堂”相关规定认定学分。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社会实践要突出主题。聚焦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回信、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回信精神为重点,结合阅读“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系列访谈实录,让学生通过深入的社会实践,深刻领会新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实践伟力,深切感受人民领袖春风化雨般滋养青年心灵的精神魅力,从而更加自觉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各学院要按照“确定实践项目——组建实践团队——参加专项实践——完成调研报告——团队汇报实践成果”的工作流程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各学院针对专项行动,选派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出众、有一定社会实践指导经验的专业教师、专家学者参与实践活动指导;建议选派高年级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骨干等参与各类专项实践活动,切实保证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3.受疫情影响,此次暑期社会实践组队方式采取网络组队为主,酌情线下组队,鼓励以学院牵头、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形式,团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10人,如有特殊组队形式可提前与校团委沟通。原则上,每名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不多于2个,且不得担任2个及以上实践团队负责人。
4.各学院要在活动组织实施中完善制度规范、突出过程管理,关注疫情防控要求,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带队指导,切忌走马观花、形式主义;各学院要做好实践活动的培训指导和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疫情情况、极端气候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条件,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联系人:王晗
联系电话:15241510770
邮箱:274250268@qq.com
附件:1-2
共青团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