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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


2020年07月07日 16:32  点击:[]

 

各学院(分团委):

团中央、全国学联日前下发《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活动,严格按照团中央、全国学联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学院宣传推荐工作。为确保此项活动在我校顺利开展,选树好我校自强大学生典型,充分发挥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现做出如下说明和要求:

一、名额分配  及报名条件

按照名额分配方案要求,各学院自愿申报,择优推选1人。并做好相关审核及推荐工作。校团委将负责对各学院推荐上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审,全校择优推荐1-2人上报团省委。团省委将对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审,综合评价后差额推荐上报。报名条件如下: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取得较大反响;

5.具有主要的学生干部经历或是学生党员的,优先考虑;

6.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院级评议与推荐

请各学院分团委于2020年7月10日14:00前,将报名表(附件2),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和推荐材料(1500字左右)及候选人相关证明资料(校内宣传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上报到团委办公室3-207;电子版发送至团委刘东琳OA。

三、校级审核与推荐

校团委将于2020年7月13日前,完成对各学院上报候选人材料的审核工作,确定我校推荐候选人名单,并通过团委网站进行公示,将有关材料上报团省委,同时将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学生典型,进行宣传。

未尽事宜请与团委联系。

联 系 人:刘东琳

联系电话:0416-4199697

 

 

 

附件:

1.《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2.《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3.《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