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为弘扬五四精神,传承爱国情怀,充分展现当代青年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按照共青团中央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团委决定开展“五四精神,传承有我”主题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四精神 传承有我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0日-5月8日
三、内容及相关要求
1.作品内容
通过制作海报、漫画、短视频、原创歌曲等形式,展示建设祖国的伟大成就和广大青年不畏艰险、勇挑重担、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
2.作品要求
(1)海报:建议为1图或组图,作品须为原创;格式JPEG,色彩模式RGB;单张图片大学在1024PX以内,系列作品不超过3幅。
(2)漫画:建议为1图或组图,作品须为原创;画稿要求基于A4尺寸(210mm*297mm)纸张创作的作品,画稿四周请保留各2cm空白,要求画面清晰、标明页数。基于计算机或移动设备的新媒体作品,应符合手机动漫行业表彰等规范;提交电子图片格式要求为JPEG:RGB图,分辨率100DPI。阅读顺序可根据个人习惯选择从左到右或从右到左。
(3)短视频和原创音乐:时长不超过90秒;内容需点出“五四精神 传承有我”主题;提供一份完整版视频和不加背景音乐的视频版本;视频文案如下(包括但不局限):
我是辽宁工业大学XX学院学生XX/我们是辽宁工业大学***学院团委,我在***,传承五四精神,绽放青春力量。“五四精神,传承有我”!我想对青年/中国说......
四、报送途径
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个人作品数量不限,集体作品要求每个分团委至少要提交一份。所有作品以电子版形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校团委邮箱:lngydxtw@lnut.edu.cn,邮件标题为**学院“五四精神,传承有我”活动作品。报名截止日期:5月8日。联系人:刘东琳,联系电话:0416-4199697。
校团委将对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统一展示,并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共青团中央“五四精神,传承有我”征集活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推荐。请各学院分团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稳妥有序地安排好此项工作。
2.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广泛发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使海报、漫画、短视频、原创音乐等创作过程成为教育引导青年传承五四精神的有效途径。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好各类新媒体的优势,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和传播载体,着力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覆盖面,形成全校青年学子持续关注、广泛覆盖的热烈局面。
共青团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