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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2019年06月18日 16:23  点击:[]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改进团的干部选拔使用,增强团组织和大学生的直接联系,根据《团章》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稳定有序发展,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校团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辽宁工业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选拔名额、兼职时间及选拔方式

校团委将每年定期选聘1名学生兼职副书记,兼职时间为一年,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公开竞聘。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团学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精神以及上级共青团的方针、政策与学校团的工作,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3.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丰富团学学生工作经验,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理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团学工作视野,对团学工作及发展有独到的认识和看法,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团学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年级:本科生20162017级,研究生20172018级。

2.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3.学有余力,能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保障长期稳定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4.具有团干部、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

5.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经验。

四、岗位说明

兼职团委副书记任期一年,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指示精神,收集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学校与团员青年的联系与交流;

2.参与指导基层团建工作,按照工作计划适时布置、督促、检查团总支及各团支部的工作。参与指导团组织建设、学生组织及相关活动等;

3.定期参加校团委办公会,参与讨论共青团重大事项,并根据分工负责或协助做好共青团专项工作;

4.能够有一定精力投入到学校共青团工作中,协助校团委书记做好分管工作之外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选拔方式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经笔试、面试选拔,由校团委审核通过,报校党委批准。

六、选拔流程

1.公开报名。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均须填写《辽宁工业大学公开选拔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报名表》(附件)。组织推荐人选及个人自荐均由各学院团委审核后,所在学院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6月21日上午,将《报名表》上交至校团委(3-20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以**学院学生兼职副书记命名)到274250268@qq.com

2.资格审查。

校团委对所有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名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团委将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情况决定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形式。笔试考核内容以党团知识和共青团业务工作为主;面试主要测试申报人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自我介绍时间为4分钟,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主要学生干部经历;(3)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答辩时间为6分钟,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人选公示。

经公开选拔后,确定人选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后无异议,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

5.上报党委批准。

6.正式任命。

七、人员管理及待遇

任职期间不能影响正常教学安排,任期结束,由校团委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内容,并出具学生兼职副书记的工作证明,存入本人档案。在岗不足半年,不予认定经历。

 

 

联系人:王晗

联系电话:4199697

 

 

 

共青团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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