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大学生就业工作 深入开展全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中青明电【2019】16号)有关要求,坚持立德树人,聚焦在校大学生群体,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育人功能,多重思路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促进大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我校拟确定为辽宁省大学生实习工作试点单位,并提供(附表的)实习岗位请于明日下班前反馈岗位报名情况。
有关说明如下:
1.请报名同学提供电子版简历一份,信息详细,以个人姓名命名简历文档。学院汇总后,连同报名汇总表一同发给团委李雪老师QQ172891645。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4199326。
2.政务实习岗位不提供食宿,没有工资待遇。企业部分提供(在表下有备注)。建议家庭是实习单位所在地的生源。上岗前家长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3.实习面向全体在校大学生,不分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