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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总章程 |
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总章程 第一条 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在校团委领导下,开展艺术实践和群众性文艺活动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 宗旨 (一)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进一步推动辽宁工业大学素质教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二)挖掘和培养学校艺术精英,为学生创建艺术实践平台。通过开展高层次,上等水平的艺术活动浓厚校园艺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当代大学生青春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通过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树立艺术团品牌,为学校提高知名度而努力。 第三条 任务 (一)艺术团的主要任务是从事艺术教育和艺术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提高学生文化艺术修养。创造具有特色的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二)具体任务: 1. 训练,提高艺术团成员的业务水平。 2. 创编优秀文艺节目,认真组织参与校内外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省、市组织的重大文艺演出和比赛。 3. 邀请校外文艺界知名人士来校授课,并与各种社会艺术团体进行艺术交流。 4. 完成学校和上级分配的演出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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