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社区实践类候选人的公示
我校根据《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项目说明书》有关工作要求,经基层团组织推选上报,结合通知及评审条件,拟向锦州团市委推报辽宁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石凌云同学参加2023-2024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社区实践类评选。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反馈到校团委,联系电话4199697。
共青团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