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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通知

2023年04月06日 17:41  点击:[]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根据《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项目说明书》的相关要求,今年我校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报名条件

  (一)截至2022年暑假前,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三)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四)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名额分配

根据分配名额辽宁应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50人、标兵候选人1人、社区实践候选人14人(由地市级团委推荐),共65人。我校团委择优推荐1至2人,经学校统一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团省委。团省委将各高校推荐上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审和综合评价,经省级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请各学院择优推荐不少于2人,校团委择优推荐至团省委后,其余人选将评选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各1人确定为“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择机进行校级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院级”四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择优推报,各学院团委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二)请各学院团委即日起组织开展本学院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并于4月19日前将候选人公示后的相关纸质版材料(附件1-盖章、附件2、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送到团委办公室3-211,同时将申报材料Word版及佐证材料扫描件、候选人公示截图或扫描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包含休息日)一并发送邮件至团委刘东琳企业微信(压缩邮件名称示例:XX学院2022年度自强之星报送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联  人:刘东琳

  联系电话:0416-4199697

 

 

共青团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