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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推报活动通知

 

2022年05月06日 16:17  点击:[]

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报名条件

(一)截至2022年暑假前,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三)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四)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名额分配

根据分配名额辽宁应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50人、标兵候选人1人、社区实践候选人14人,共65人。各高校团委择优推荐1至2人。经学校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团省委。团省委将各高校推荐上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审,综合评价后推荐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高校团委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二)请各高校团委于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对推荐候选人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将公示后的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组委会邮箱tw22825447@126.com,压缩邮件名称示例:XX大学2021年度自强之星报送材料。报送的材料应包括: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请以快递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分别上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人:朱冰冰

联系电话:02422892635

电子邮箱:tw22825447@126.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团省委学校部

邮政编码:110003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团省委学校部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