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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报工作注意事项

 


2021年02月23日 19:32  点击:[]

各市级团委、青联,省管高校团委需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把考察关。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申报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负责人的,需填报相应的《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附件1)。

2. 严把填报关。市级团委和省管高校团委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申报工作联系人,一是督促指导申报人如实、准确填写申报表;二是汇总填写人选信息表(附件2)。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格式严格参照表格下方说明,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3. 严把材料关。事迹材料样式参照附件3,应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申报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现任职务、所获荣誉奖项;第二部分为候选人简要介绍(300字以内,与申报表中“主要事迹”保持一致,由市级团委根据申报人先进事迹提炼所得);第三部分为申报人详细事迹(2000字以内,由市级团委以第三人称叙事方式整理)。

4. 每名申报人选需提供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标准照一张(仅需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分辨率350dpi、大于100kb)和能够体现本人工作场景的照片4—5张(仅需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100kb)。每个申报集体需提供集体照2—3张(仅需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100kb)。

5. 严格把握时间进度和申报材料质量要求,请务必于3月9日前将推报人选的全部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4)报至团省委组织部(相应电子材料同步报至电子信箱)。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附件:1.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

  2.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3.事迹材料样式

  4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团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