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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精神文明办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关于开展

“辽宁好人;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21年02月26日 19:16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精神文明办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关于开展“辽宁好人•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至多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教师或者学生参评,将附件中要求材料加盖单位党委公章后于3月5日前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在全校范围内推选一人参加上级评选。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精神文明办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关于开展

“辽宁好人;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团市委、沈抚新区团工委,省直属单位团委,省管高校团委: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广大青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彰显了青春的蓬勃力量,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模范人物。为此,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辽宁好人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广泛开展“辽宁好人·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旨在表彰、宣传一批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优秀青年典型,着力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最美青年,努力在为祖国奉献中茁壮成长、在艰苦奋斗中砥砺意志品质、在勤奋实践中增长工作本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中建功立业。

二、主办单位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精神文明办、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213月至5

四、评选范围

我省各行各业的优秀青年。

五、名额及奖项设置

选树10名优秀青年,由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授予“辽宁好人·最美青年”荣誉称号

六、评选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公益事业、志愿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作出积极贡献,个人事迹突出,在广大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七、活动安排

整体活动分为4个阶段:

1.组织推荐(3月12日前)

推荐单位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原则,按照基层推荐、联合调研、纪检监察机构审核、申报单位公示等工作程序,经各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审定,择优推选3人;省直属单位团委可自愿推荐本单位或本行业人选3人;省管高校团委择优推选1人。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团省委。团省委确定“辽宁好人·最美青年”推荐人选20个,报省委宣传部。

2.调研阶段(3月13-3月20日)

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组成调研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视频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推荐人选实际情况。

3.评选发布(3月21日-5月4日)

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辽宁好人”评审会,对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廉政情况等进行评审,确定“辽宁好人·最美青年”人选10名,提请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印发授予决定。

4.宣传报道(5月上旬)

辽宁日报要闻版、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新闻栏目开设专栏,对“辽宁好人·最美青年”先进事迹进行报道。

八、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深度挖掘。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辽宁好人·最美青年”选树作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层层组织发动。要深入挖掘推荐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的优秀青年,使典型的选树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统筹部署,严格把关。各推荐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部署本地区、本单位的推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审核把关,深入典型所在单位进行调研,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原则,对拟推荐个人政治表现和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推荐质量,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推荐的典型事迹突出、品行高尚、群众认可。

3.大力宣传,广泛传播。要将选树与宣传各个环节衔接成为教育引导青年的过程,抓住“五四”青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同时强化日常宣传和专题策划,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和传播载体,形成全社会持续关注、广泛覆盖的热烈局面,全方位展示辽宁青年的青春风采,引导广大青年汲取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材料申报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需要报送的电子版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2)、详细事迹(2000字左右)、事迹简介(500字左右,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单位及现任职务、主要荣誉和简要事迹),工作照2-3张,2寸标准照1张,于3月20日前电子版打包压缩报团省委宣传部邮箱。同时将推荐表(加盖公章:推荐单位意见处,加盖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邮寄至团省委宣传部。

 

附件1:“辽宁好人·最美青年”推荐表

附件2:“辽宁好人·最美青年”推荐表(省直属单位团委,省管高校团委推荐人选填写)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2021226



联系人:代鹏

联系电话:13464329804

                      共青团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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